关于达州市亚兴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达州市亚兴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达州市亚兴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达州市亚兴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项目位于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中路488号。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三级加油站一座,项目用地总面积960㎡,建设承重式SF双层地下储油罐3个,其中一个30m3储罐储存0#柴油、1个30m3储罐储存92#汽油、1个30m3储罐储存95#汽油,总容积75m3(柴油折半计);罩棚(462㎡)及4座独立加油岛,每个加油岛上安装1台6***加油机,设有两台自动洗车机;2栋2层的砖混结构站房,加油车道、公用工程、油气回收装置及消防设施。年销售92#汽油500t,95#汽油100t、0#柴油150t。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9万元。项目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 S0160 号)、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川达安经(甲)字[2017]00007),同意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经通川区经信局认定于2006年6月建成,本次评价属补评。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3.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施工期临时设施拆除工作,以及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落实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和施工废水的妥善处置工作,确保现场无施工期遗留问题。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营运期场地冲洗废水经环保沟收集进入隔油沉淀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洗车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达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出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后排入州河。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营运期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设备自带烟气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专用烟引至室外排放;化粪池恶臭采取密闭加盖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营运期加强夜间噪声管理,严禁车辆鸣笛,确保营运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营运期清罐废水及废渣交由专业的清罐公司清洁,清罐废水及废渣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河沙、沾油废物、隔油池废油经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分别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沉淀池泥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至附近弃土场;生物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营运期加强日常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危险品泄漏;按照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可靠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建设及营运期涉及其它相关环境问题,请建设及营运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技术评审意见落实。
三、项目应依法完善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通川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