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卫网络文明共树社会新风
网警授课宣传文明上网。
舞蹈表演。
青年代表作《清朗网络·青年力量》的宣誓。
7月是我区“网络文明”主题月。7月13日,区文明办联合朱村街举办以“守卫网络文明 共树社会新风”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旨在加强网络文明传播,治理和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引导广大群众文明上网,共建共享健康网络环境。
网警授课 宣传文明上网
活动邀请了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警官周波为广大群众授课,周警官引用反面案例,阐述了“网络诈骗”、“网络谣言”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这给人们了解社会时事、工作学习、交流提供了便利,但也存有隐患。今年,两名大妈在微信朋友圈上录制了一则“肉松面包上的肉松是棉花做的”视频,引起不少人竞相转发。最终,该视频内容被证实为不实消息,两名大妈被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但谣言视频的传播,导致部分网民对食品安全产生质疑和担忧,甚至相关产品被退货、下架,给一些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周波表示,网络作为公共空间,人们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与权利,但网络言论要遵循社会文明的潜规则,做到文明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恪守法律法规底线和价值观念等。如果发布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广大网民应学会利用好网络这把双刃剑,正确利用网络服务自己,科学使用网络。
青年宣誓 维护清朗风气
“清朗网络空间的建设,青年不做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而要做勇于担当的生力军。这是因为,时代的进步中,有青年的责任。祖国的梦想中,有青年的梦想。”活动期间,青年代表冯浩作了《清朗网络·青年力量》的宣誓,倡导做一个自尊、自律、自护,不沉迷网络、身心健康的好青年。
倡议书内容包括依法上网,严格自律,提高媒介素养;文明上网,传播美好,弘扬新风尚;理性上网,明辨是非,释放正能量等三方面。“倡议并不是空喊一句口号,广大青年要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诺言。”冯浩认为,依法上网,严格自律,提高媒介素养是最为根本的要求。网络不能成为法外之地,人人在网上执法守法,网络秩序才有规范,网络才能健康发展。青年要自觉对自己的网上行为负责,讲诚信、守底线、不信谣、不传谣,远离网络欺诈、网络暴力,要从自身的点滴努力做起,为法治网络、法治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人人有责 践行网络文明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辱骂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网络文明公约》
你听过网络文明公约吗?公约的内容是什么?活动中,记者随机采访了5名有接触网络的群众,却几乎没人能答上。活动中,主办方通过派发知识手册,加大网络文明的宣传,进一步深化主题。
看着宣传手册,网民徐磊表示,在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学习运用网络是每个人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和要求。践行网络文明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义务。因此,大力倡导网络文明,积极践行网络文明,应当成为每一个网络人的必需和自觉。
链接: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