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宿龙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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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肇庆宿龙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进行审查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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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肇庆宿龙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封开县江口镇三元路燕塘尾(县环保局大楼),邮编:526500 联系电话:0758-6688955传 真:0758-6687688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 肇庆宿龙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肇庆宿龙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封开县平凤镇盈田智谷b4地块厂房10栋、11栋,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11.487485º,纬度23.296219º环评机构: 合肥颖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肇庆宿龙高科科技有限公司租用肇庆市生封开县平凤镇盈田智谷b4地块厂房10栋、11栋的厂房,占地面积为5229.6m2,建筑面积为15301.2m2,项目预计年产手机触摸屏1000万件,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进入平凤污水处理厂处理。网版清洗废水暂存在收集槽,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拉运处理;超声波清洗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进入平凤污水处理厂处理。(2)①本项目第10栋厂房有机废气(丝印、烘干、洗版、制版工序)统一收集汇总至所在楼顶通过UV+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第Ⅱ时段标准限值后排放;②第11栋厂房有机废气(丝印、烘干、洗版、、制版、点胶)废气统一收集汇总至所在楼顶通过UV+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第Ⅱ时段标准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Ⅱ时段标准较严者要求后外排。③镭雕烟气集中后经过烟雾过滤器处理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排放。(3)项目通过合理布置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3 类标准。(4)①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一般原料包装物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公司处置;②项目机械设备维修等操作时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废切屑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③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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