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江广宁县段河湖划界初步成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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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2日发表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的通知》(粤水建管〔2015〕45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组〔2019〕1号)精神,我县委托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绥江河广宁县段河湖管理范围进行划界,形成《绥江广宁县段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初步成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程世杰
联系电话:0758-8669691
电子邮箱:gnswhzb@163.com
***:绥江广宁县段划界分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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