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农业和林业局解读今冬明春全县农业林业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1月8日,屏山县农业和林业局下发《今冬明春全县农业林业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局内设机构,下属各单位要按本地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农林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夯实农业林业消防安全基础,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县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意见》指出,要按照网格化管理有关要求,明确了涉林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做到无遗漏,不留死角。符合条件的涉农涉林单位要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落实消防楼(院)长,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各涉农涉林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强化联训和演练。符合条件的农林单位要积极建设小型消防站和流动站,开展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并按照本地人民政府消防规划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消防机构人员建设,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要通过会议、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深入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消防宣传进林区,加强对安全生产单位责任人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消防法普法宣传,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营造共抓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根据《意见》,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进一步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定期开展自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