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扶持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7月26日上午,市长李贻伟主持召开十三届8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扶持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
当前我市处于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重要关头,而发展股权投资行业是加速科技、金融、产业融合的重要手段。《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鼓励我市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激活本地资本,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意见》明确了扶持对象,即对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及在股权投资企业和管理企业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予以扶持。
《意见》就大力扶持股权投资行业提出了六条具体的措施。一是鼓励市、区、镇各级政府建立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股权投资行业规范发展。引导基金形成的投资收益,可按一定的比例奖励给管理企业;二是对新设、迁入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注册资本(募集资金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办公场所租金补贴等;三是股权投资企业存续期间,可以采取经营扶持、风险补助、项目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四是对股权投资企业、管理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事项给予便利;五是对股权投资企业和管理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佛山市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允许在地方留成部分中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六是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所得税;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我市还将积极为股权投资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如鼓励股权投资企业、管理企业在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集聚发展。建立项目推荐制度,推动建立本地优质企业与股权投资企业、管理企业的交流合作平台,定期举办高水平的股权投资基金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对股权投资企业已投资的企业,优先列入市、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计划予以支持。
对于股权投资企业、管理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认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当地户口,在社保、医疗等方面享受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入户后,其子女需在幼儿园、中小学入学的,均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由所在区安排就近入读。
在大力扶持的同时,我市同时将加强对该行业的管理,加强行业自律。据悉,我市将尽快推动成立股权投资行业同业公会等自律组织,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会议还研究了2011佛山秋色欢乐节暨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佛山分会场活动方案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