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调整高县城区污水处理费方案听证会的通告(一)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401号)精神,需调整高县污水处理费,又因为高县自来水公司严格按行业管理规范和环保要求处理污水,目前两厂均实现污水处理一级A标达标排放,因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材料价格等因素,导致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成本逐年增加,原有收费标准偏低,远不能补偿污水处理运行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发展改革局结合我县实际,拟于2021年12月中旬召开调整高县城区污水处理费的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宜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19名,其中:消费者8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县财政局1名、专家2名(住建城管、环保部门)、县市场监管局1名、庆符镇政府及社区各1名;文江社区1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1名。
本次听证会的8名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有意自愿报名参加者可于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至11月 18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办公室报名(具体地点:县政府办公大楼423室,报名咨询电话:135****5356)。报名结束后,将以报名先后顺序并经审核后产生消费者参加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区参加人由我局联系发函聘请。我局将在第二次公告中对听证会参加人的姓名和职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高县庆符、文江城区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二)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三)能够保证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听证会旁听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3名。旁听人员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同消费者参加人一致(而选取是按报名的先后顺序选满3名为止,不足3名的按实际报名数选取)。
四、媒体报道
本次听证会设媒体席,届时我局将与新闻媒体联系。
特此通告。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