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亭乡四项制度着力解决群众诉求
今年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同时,茶亭乡坚持落实四项制度,转换干部角色,从被动应付变主动介入,有效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制度。要求各村对本辖区的信访矛盾全面负责,接到群众诉求时,村委会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并负责对群众合理诉求的办理和不合理诉求的解释工作,从源头上控制信访矛盾的发生。如果村委会无力解决,方可引导其到镇政府相关办公室寻求解决,直到解决满意为止;如果村委会有能力解决或可以解释的群众诉求,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和解释,乡政府将追究村级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坚持分管负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调各办公室、乡属各单位要高度关注业务范围内的矛盾问题,接到群众诉求,要及时介入,最大限度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的诉求列入工作的重要日程中,形成上下联动的信访网络,及时化解群众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是坚持首问负责制度。要求各村、各办公室工作人员,特别是便民服务中心、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群众来访,一定要态度诚恳,热情接待,并帮助来访群众及时找到相关责任人,有效解决来访群众无人过问的现象,并负责掌握来访群众诉求解决情况。
四是坚持及时化解原则。强调对群众诉求要及时、限期解决,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当时解决不了的限期解决,严禁拖拉推诿。对需要多部门协作解决的,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明确包案领导、包案责任和包案时限,组织分析研究信访人员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及办法,使之息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