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多措并举加快安全社区建设进度
安全社区建设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根本好转的重要途径。为做好相关工作,遂宁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多措并举加快建设进度。
一、 明确目标责任
要求每个县(区)成功申报2个省级安全社区并同时申报国家级安全社区,申报4个市级安全社区;每个园区申报1个省级安全社区并同时申报国家级安全社区,申报1个市级安全社区;2013年建成2个省级安全社区;“十二五”末,全市建成3个国家级安全社区、8个省级安全社区、32个市级安全社区,全市安全社区创建的街道、乡镇达到50%以上。
二、落实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何洪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牵头指导县(区)和园区安全社区创建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指导督促责任区域内创建单位落实创建措施;各负责项目促进的市级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从行业管理上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创建。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具体部门负责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开展安全社区创建的街道、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委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创建队伍。在安全社区创建基层单位、相关职能部门配备相对固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有人做;通过各类教育培训、自我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升创建队伍业务素质,提高创建工作能力;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组建社区自愿者队伍和选聘热心于安全事业的专家队伍,发挥其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做好创建整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社区创建的要求和标准,突出创建特色,做好工作规划;注重整合资源,利用好辖区内外的人力、物力、财力,把安全社区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平安社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等各方面高质量整合,推动社区安全水平持续提升,确保安全社区建设质量;按程序和要求对开展创建的安全社区进行备案和申请评定验收等工作。
四是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预算社区创建的专项经费。对建成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安全社区的街道、乡镇要匹配与省政府“以奖代补”奖金相应的经费。各创建单位要筹措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建立健全使用、监管制度,保证相应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