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聘请招标代理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垦造水田项目验收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及区政府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需开展《花都区2017年广州市花都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竣工工程复核工作、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工作,两项工作招标控制价约为人民币79.5万元,需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投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切实做好招投标工作,我局现就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招标代理公司事项在局网站上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6日-2018年12月28日)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招标代理服务事宜。
2.编制公开招标文件工作必须在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后5天内完成。
3.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按国家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四、报名条件
1.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条件。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
3.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单位。
五、招标要求
1.认真负责地完成招标代理全过程,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及项目清单能够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
2.认真做好开标、评标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存档。
六、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1.公示期间若有符合条件5家以上公司报名的,以报名递件时间前后顺序取前5名通过摇珠方式产生;
2.公示期间若不足5家报名的,以实际符合条件报名公司数量,通过摇珠方式产生;
3.若公告期间只有一家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则选择此家为招标代理。
七、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随带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同时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八、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18年12月26日-2018年12月28日(8:30-17:30)。
2.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五号之一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821室。
3.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37736861。
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