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消除液氯重大危险源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消除液氯重大危险源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将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消除液氯重大危险源改造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3)项目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金龙路2号,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4)建设内容:配套300Nm3/h天然气制氢项目消耗厂区生产线氯气,天然气转化制氢技术方案:以天然气为原料,采用蒸汽转化为CO+H2混合气,经变换和PSA(变压吸附)装置制取纯度99%以上的氢气。
(5)原有项目及环保手续情况:项目氯碱分厂原有1条年产4万吨、1条年产6万吨、1条7万吨、1条8万吨氢氧化钠生产线,生产装置已于2004年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经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以川环建函[2004]128号文进行了批复,原有装置的建设为分批建设分批验收,两条生产线均已通过验收,批复文号为川环验[2007]083号、川环验[2008]127号;2013年,将1条6万吨氢氧化钠生产线技改为1条年产8万吨氢氧化钾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取得德阳市环保局的批复(德环建函[2013]181号),并与2014年验收通过,取得验收批复(德环监验字[2014]第17号);2017年进行MVR法淡盐水浓缩节能技改项目,取得德阳市环保局的批复(德环审批[2017]86号),目前已通过验收。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金龙路2号(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何勤兰
联系电话:158****7996
企业邮箱:1825341184@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连接如下:
http://www.eiabbs.net/thread-147665-1-1.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 直接打电话;
2、 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邮箱;
3、 写信。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意见。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