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多举措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酒类执法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酒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新城区按照“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影响酒类安全突出问题为重点,打击假冒伪劣酒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组织保障、强化工作领导力度。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牵头专项执法行动日常工作,汇总上报工作信息,组织专项执法行动督查。
二是紧盯环节、规范酒类经营行为。经过缜密排查,未在新城行政区域内发现酒类食品的生产企业。而在食品经营环节,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未发现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和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行为。同时就国家关于酒类包装标识规定、特别是对散装白酒的容器标识的要求,部分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存储和销售记录等不全等行为,执法人员均现场责令监督整改。
三是专项抽检,深究细挖问题根源。我局结合年度抽检任务,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加大对酒类食品特别是白酒的质量安全抽检力度,近期,在各是酒类专营店、批发市场、酒吧、有酒类现场制售行为的餐饮单位完成20个批次质量安全抽检,检测报告未见问题酒类。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对执法中发现的制度不健全,个别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等行为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酒类商品的侵权行为,要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