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观念,市司法局、普法办组织25家市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于12月4日上午,在新元广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各单位将宪法宣传与部门法宣传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设置拱门、摆放普法展板、悬挂法律宣传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观念,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市普法办还创新普法形式,发放了法治文化产品——“法德共进”宣传年历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活动期间,共展出普法展板10余块,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材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讯员:刘香成、王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