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牟平沁水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公告
山东牟平沁水河口国家湿地公园 (以下简称“湿地公园”),2013年12月经原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林湿发〔2013〕243号),现湿地公园总面积为967.94hm²,其中湿地保育区面积为556.78 hm²、恢复重建区面积为207.68hm²、科普宣教区面积109.79hm²、合理利用区85.79hm²、管理服务区7.9hm²。湿地公园四至范围为南抵雷神庙大街,北至养马岛环岛路(不包括荣乌高速沁水河大桥南北两侧 50m 范围),东以沁水东路为界、西以昆嵛山路为界,近海区域边界围绕滨海东路以北海岸线、养马岛近海码头、养马岛环岛路以南海岸线、东庙江内陆边缘,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7°22′01″--37°28′11″,东经 121°35′46″--121°39′12″之间。2019年通过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验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19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林湿发[2019]119号),现予以公告。
湿地公园界定了边界范围和功能区,既有利于湿地公园科学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又有利于对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现将划界后山东牟平沁水河口国家级湿地公园范围予以公告,望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共同把湿地公园建设好、管理好。
特此公告。
***:牟平沁水河口国家级湿地公园示意图。
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