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工商用户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组图)
(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工商用户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
(图:整治行动中对未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其标识经营燃气业务的商户,责令其停止经营燃气行为)
为贯彻落实市城管委《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工商用户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城管委[2014]148号)及区安委办《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的通知》(荔安办[2014]21号)的精神,加强我区燃气管理工作力度,做好我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力打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燃气经营秩序及安全使用。5月13日,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局、区燃气管理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工商用户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重点对我区近期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排查、整治和执法 。行动共出动17人,检查燃气经营商户4间。对未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其标识经营燃气业务的商户,责令其停止经营燃气行为,并立案查处。
今后,联合执法队将切实落实属地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分管责任,对今年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出来的问题尚未整改的,加大力度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加大对辖区内非法经营、非法销售、非法充装燃气行为的排查和打击力度,坚持打击各类燃气非法经营行为,确保我区燃气保障供应安全。
(编审:秦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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