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事务处组织对区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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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芝罘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的要求,推动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久开展,使各级党政机关更好地带头厉行节约、率先垂范。3月18日至3月底,芝罘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在部分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分别对区级66个部门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考核督查。
本次主要考核督查组织领导、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宣传教育、节能技改六个方面工作情况,采取自我评价和检查组实地考核“听、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在听取被检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看各公共机构节能的具体情况后,考核组将对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对各单位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此次督查有效推动了机关节能工作的进一步规范,促进了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邹积安)
责任编辑:王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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