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殡管所认真组织学习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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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近日,芝罘区殡葬管理所组织全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通过的《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永安公墓及周边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于2016年8月26日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并在2016年9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批准,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是烟台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对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法制化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对《条例》的解读学习,增强了大家对森林火灾的认识,提高了对火灾防范的警惕性,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强化了责任,取得了良好成效。(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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