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港东营港区南港池1720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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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东营港东营港区南港池17#~20#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报告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报告书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域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0546-8332070 邮箱:dygkfqhyj@dy.shandong.cn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域局 (邮编:257091)
***:东营港东营港区17#~20#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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