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修订完善了《芝罘区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分头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党组定期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手册,扎实做好“两个台账”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接收派驻纪检组的检查。
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规定
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完善防控体系。在前期工作形成的《职权目录》、《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继续查找权力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新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努力建立起覆盖全局、重点防控、逐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程序,认真落实《芝罘区环保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芝罘区环保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重要决策能够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三、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教育活动,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积极参与“新锐大众”客户端进行《学习“准则条例”有奖答题活动》在线答题。
二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作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关注“芝罘清风”、“烟台纪检监察”,关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最新动态、反腐倡廉成果以及重大节日的廉政宣传工作,营造廉政氛围。
三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降低廉政风险。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烟台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开通“芝罘信息公开”链接,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使用、污染治理等栏目,将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情况、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验收)的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验收)意见、作出的审批(验收)决定等全部实行网上公示。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公开,确保环境审批、环境监管公开、透明,进一步降低执法和审批环节中的廉政风险,为“阳光”审批、“阳光”执法打下基础。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纠治“四风”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形成抓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积极做好信访举报处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政策法规、宗旨观念的教育,增强依法办事、服务为民的意识和能力,健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下访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妥善解决好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孙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