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安全百日集中行动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利津县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百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多渠道、多手段加强燃气管理,保障全县燃气生产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宣传与专项培训相结合。组织开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传周”活动,宣传3月1日开始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发放宣传材料两千多份,悬挂安全宣传标语20余条;对管道燃气和加气站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项培训,提高了燃气经营者的安全意识,通过宣传和培训,更多的燃气用户了解《条例》内容,燃气经营企业更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形成了“人人关心燃气,人人关注燃气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是燃气管理与资质年检相结合。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对全县21家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并对现场进行了严格的审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限时整改,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符合文件要求的一律取消换发证资格。通过这一措施,各燃气经营企业增强了燃气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燃气安全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是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随着夏天的来临,燃气行业面对高温和防汛的双重考验,我局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对各燃气经营企业和液化气经营业户的防高温防汛措施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要求各燃气经营业户好做好防高温措施并积极相应防汛要求,树立“宁可汛不来,不可我不备”的思想,通过检查排水井、备好防汛物资等措施,保障燃气经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