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东营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
在全市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为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5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营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行政程序年”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行政程序年”活动,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各级各部门必须将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严格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全面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行政违法行为。三是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确保执法活动合法、规范、公正、高效。四是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受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依法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加快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步伐,深入推进相对集中复议权工作,逐步实现行政复议权由县级以上政府统一集中行使。五是认真实施行政强制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设定行政强制并严格规范行政强制实施行为,切实加强对行政强制的监督,努力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六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宣传和制度建设,确保《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效实施。
为确保“行政程序年”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作为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