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建局狠抓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
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最大程度减少扬尘、雾霾情况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期以来,县城建局开展了全县施工工地扬尘噪音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严控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对沙堆进行洒水防止扬尘现象发生。各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建筑围挡,围挡底部高0.8米用砖墙砌筑,内外抹灰刷涂料,上部方管焊制广告牌高2米,外包铁皮,有效防止建筑垃圾及扬尘外泄。严格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地面硬化处理,城镇建成区、风景旅游区、市容景观道路两侧、交通主干道两侧区域的建设工程场地内的道路、作业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确保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要求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运输通道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配置保洁员,随时冲洗外出车辆,打扫出入口地面的环境卫生。运输车辆上的淤泥在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运输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车辆,必须采取密封、包扎或覆盖措施,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器材、建筑材料、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牌。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对易于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要采取遮盖措施,减轻粉尘污染。场区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或施工工具,严禁占道施工。为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噪音污染,各类工程工地施工作业必须有效控制时间,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行为,推进施工现场控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严格要求各建筑施工工地开工前落实各项文明施工行为,对未按要求执行的施工工地,不允许开工建设。
(刘建邦、 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