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区构建国土资源执法长效机制
徐水区切实发挥乡镇、村两级基层组织在日常监管与清理违法占地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推动国土资源监管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徐水区先后出台《落实国土资源执法共同监管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构建区、乡镇、村三位一体,“党政同责、三级网格、共同监管”的网格化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三级网格的责任。将网格化土地监管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与干部任免、评优挂钩。
该区明确村干部既是土地监管员,又是土地信息员,履行土地巡查、制止、报告职责,协助乡镇做好拆违和恢复地貌等项工作,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村两委干部,根据发生土地违法案件的数量,给予通报批评、扣减基础职务补贴、党政纪处分、启动罢免程序、换届不予提名、移送司法机关等相应处理。对履职尽责、年度土地监管工作到位的村,区委、区政府大力表彰,落实奖励资金。同时,在乡镇设立土地和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下放部分管理职能和执法权限,统一负责本乡镇国土和规划建设执法管理工作,真正实现权责统一。公安机关成立国土环保执法大队,提高国土资源案件查处力度。向社会服务聘请保安公司,对山区国土资源进行全时段、全天候、无缝隙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