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坚持三个转变全力提升水利综合执法水平
一是坚持在执法体制上,从单一执法向立体综合执法转变。具体做法是:一是优化设置机构,提高系统执法能力。扩充了水政监察大队,落实分区综合执法责任制,全面担负起全区范围内水行政执法巡查、取水管理和依法收费任务。二是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将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灌区管理的执法职能划归到水政监察大队,形成收费、处罚、审批、监察“四权相对集中”的综合执法模式。重大案件和审批事项,组织相关业务股室进行联席会审,集体研究意见。三是建立警务联防机制,提高联合执法威力。与公安河口分局集中联合行动,重点查处损毁水利设施、盗窃水利物资、破堤取土大案要案,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同时,协调区法院设立了驻水利局联络站,负责审查执法文书,协调执行水事案件,帮助开展水利规费征收,解决了过去执法效能低、执行不彻底等弊端。
二是坚持在执法机制上,从被动应付向事前预防为主转变。具体要求是:一是坚持从“快”打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实行“谁出发、谁巡查,谁发现、谁受理,谁调查、谁处理”,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当场纠正,除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外,其它案件一律现场处理,避免行政干预和说情现象。二是坚持从“全”防范,建立健全预防监督体系。严格执行每天巡查制度,力求到边到位、不留死角。三是坚持从“严”控制,建立点、线、面结合的动态防范网络。设立群管员控点、远程监控控线、每天巡查控面,控制违法时空,提高对辖区水事安全的动态控制能力,实现了一般水事案件现场处理,重大水事案件水政监察员、公安干警联合处置。
三是坚持在执法手段上,从单纯执法向完善执法环境转变。具体措施是:一是“整合内力”。充分整合内部执法力量,形成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水利综合执法体系,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水事违法活动。二是“借助外力”。与公安、法院、财政、土地建立密切联动机制,与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借助外力推动水利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提高执行力”。完善执法巡查制度,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力求反应迅速、执行有力,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四是“扩大影响力”。通过召开“世界水日”纪念会议、部门企业座谈会、发放宣传纸杯和纪念茶具等形式,广泛宣传水利法律法规,争取社会各界和管理对象的理解和支持,为水利行业赢得政治声誉,拓展了发展空间。(报送单位:河口区水利局;报送时间:2014.10.21;责任编辑:扈长霞;联系电话:365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