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评今年物业管理优秀项目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出《关于开展2012年度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的通知》,以进一步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据了解,此次评选是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东营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考评办法》进行的。考评范围包括新申报“市优”称号的物业服务项目、新申报“省优”或“国家示范”优秀称号的物业服务项目的初审。申报的条件包括:新申报“市优”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设备设施齐全,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别墅1万平方米以上、大厦1万平方米以上,实施专业化综合管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物业管理无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有效投诉;新申报省级优秀项目业主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0%以上;新申报国优示范优秀项目应取得“省优”称号一年以上。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抽调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分别对申报国家示范、省优、市优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实地考评(预)验收。合格项目在媒体公示3天。对申报全国示范、省优物业管理项目初评合格的,考评组择优向上推荐。(李炳忠 李进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