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水气污染守好绿水蓝天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好的环境是最大的民生福祉。近年来,我区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保工程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水气污染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水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挑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总投资5616万元,占地500余亩。该工程采用国际先进的生态湿地处理工艺,利用土壤、填料、水生植物和微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三重协同作用,实施对污染物吸附、分解、氧化还原,并通过水生物的生物链降解,进一步净化水体,达到入河水质的长期控制与保持。像挑河人工湿地建设一样,我区坚持以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流域治理,倒逼入河污染源达标排放。投资8263万元分别建设了神仙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挑河羊栏河段、面条沟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重新规划建设了孤岛、仙河两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配套工程,实施了河口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投资1.68亿元,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1万方,年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能力1049吨,年新增削减氨氮能力104.9吨。
特别是近年实施省控河流污染治理以来,先后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12项,投资4.5亿余元,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7.3公里,建设节制闸4座,清淤疏浚河道20公里。同时,加强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先后规划建设了河口经济开发区、蓝色经济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投资1.***亿元,日处理能力4.6万方,年可形成削减化学需氧量能力839.5吨,年可形成削减氨氮能力167.9吨,实现了工业集中区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的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我区还把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在手利器,敢查敢管、严查严管,对违法企业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纵容,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违反环保 “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依法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近两年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10余起,罚款金额***0余万元,移交公安机关6起并对其采取停产整治、查封等措施,取缔土小企业10家。处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护好一方蓝天绿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