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东营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基本编写完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要求,现进行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向港区范围及周围可能受影响公众征求对东营港港口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一、规划由来
东营港是山东省地区性重要港口,是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要支撑,是东营港发展临港产业、促进产业机构升级和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是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服务基地。
2011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1]259号批复了《东营港总体规划(2008-2030年)》,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1]525号出具《东营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通过不断完善港口基础设施、提供综合服务水平,东营港应逐步发展成以油品、液体化工品、散杂货运输为主,具备装卸存储和中转换装、临港开发、现代物流、综合服务、通信和信息等功能的综合性港口。规划东营港辖东营港区、广利港区、广北港区和广饶港区,形成以东营港区为主,以广利港区、广北港区和广饶港区为辅助的港口体系,其中广利、广北、广饶3港区的规划方案应进一步论证,条件成熟时另行组织编制港区总体规划,专题报批,经批准后再纳入东营港总体规划。2014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2012-2030)》,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发[2014]6号出具《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近年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促进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加快现代化的石化城、生态城、新港城的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石油化工基地、山东加工制造业基地建设,倾力打造鲁北及晋冀区域性物流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着力推进产业发展集群化、产城融合一体化、城市功能高端化,加快园区转型升级;同时东营港区和广利港区进入快速发展通道,在东营港区相继建成1万吨级、2万吨级、3万吨级、5万吨级等深水码头泊位和5000吨级、3000吨级的小型码头泊位,规划仓储用地得到较充分开发,到港船型大型化趋势明显,客货吞吐量大幅攀升,2015年东营港货客吞吐量分别达到3663万吨、38万人次;广利港区稳步推进北防波堤建设。随着黄河三角洲地区、东营市特别是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和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东营港发展与建设的各种要素都在不断发生变化,现行东营港总体规划方案存在规划码头结构尚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港口码头功能布局有待进一步完善、港口枢纽作用尚未显现自然因素对港口建设影响较为明显的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需要进一步统筹好港口、产业和城市的关系,适应船舶大型化的发展需要,构建黄河三角洲经济区对外贸易平台,推动港城联动协调发展。
为适应腹地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更切实际地指导东营港区的进一步发展与建设,东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东营港总体规划》的修订工作,广利港区依据2014年7月批复规划建设,广北港区和广饶港区未编制总体规划,本次均不修订,修订仅涉及东营港区一个港区。
二、规划修订情况
1、规划年限
原规划年限2008~2030年。规划基础年为2008年,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2020年和2030年。
修订规划年限2015~2040年。规划基础年为2015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2040年。
2、规划吞吐量
原规划预测2015年、2020年和2030年东营港区吞吐量规模分别为3850万吨、7100万吨和1.04亿吨。
修订规划预测2025年、2040年东营港区货物吞吐量分别为1.25亿吨、1.53亿吨。规模末期吞吐量较原规划增加0.49亿吨。
3、吞吐货类变化
原规划吞吐货类煤炭、石油及制品、钢铁、矿建材料、水泥、木材、化肥农药、盐、粮食、其他件杂、集装箱、滚装车辆,修订后调整为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及制品、金属矿石、钢铁、矿建材料、水泥、木材、非金属矿石、盐、粮食、机械设备电器、液体化工品、其他件杂、集装箱、滚装车辆。规划货类减去木材、化肥农药,增加金属非金属矿石、机械设备电器、液体化工品。
4、到港船型
原规划油船最大载重5万吨、散货船2万吨、集装箱船3万吨、杂货船2万吨、化学品船3万吨、车辆滚装船1万吨、客船800吨,修订后调整为油船最大载重30万吨、散货船5万吨、集装箱船5万吨、杂货船4万吨、化学品船3万吨、车辆滚装船2万吨、客船800吨。规划到港船型载重增加。
5、陆域布置
原规划陆域划分为栈桥(含三突堤、四突堤、北防沙堤、栈桥)、北港池、南港池、一突堤和二突堤5个作业区,形成码头岸线32843m,生产性泊位140个,陆域面积7134.5万m2。修订后划分为栈桥(含三突堤、北防沙堤、栈桥)、北港池、南港池、一突堤、二突堤和大唐电厂6个作业区,形成码头岸线38075m,生产性泊位157个,陆域面积3382.4万m2。规划码头岸线增加5232m,生产性泊位增加17个,陆域面积减少3752.1万m2,规划侧重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建设,减少后方陆域占地面积。
6、水域布置
原规划南、北防波堤在东偏北方向形成一个600m宽口门、双向280m航道,航道底标高-13.5m;建设3处锚地,面积共11.6km2。修订后南、北防波堤在东偏北方向形成一个1400m宽口门、双向470m航道,航道底标高-17m;建设10处锚地,面积共56km2。
7、规划发展现状
东营港区现有三段相对独立的航道,航道的底质均为粉沙质,第一段是为栈桥3万吨级码头服务的航道,位于栈桥南侧,长7.5km,宽180m,设计水深13~16m;第二段是为南、北港池码头服务的航道,位于栈桥南侧,长8km,宽100m,设计水深5.5~10m;第三段航道是为栈桥5万吨级码头服务的单向航道,位于栈桥北侧,航道走向平行于栈桥,长约2km,宽200m,设计水深14.5m。东营港区现有1万吨级船舶锚地、危险品锚地和3万吨级船舶锚地共3处11.6km2。
2015年生产性码头泊位数量43个,最大靠泊能力5万吨级,年客货通过能力86.4万人次、2398万吨,已利用岸线1.8km。东营港区以公路和管道为主要集疏运方式,管道主要完成码头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内企业之间的液体化工品和油品运输,其他以公路为主。
8、基础设施现状
东营港港区水源来自孤北水库,排水依托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供热来自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集中热源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
9、现状项目环保情况
目前港区内入区项目环保手续完善,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污染源防治措施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规划实施过程中污染物产生及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期
施工期水环境的主要影响主要产生在基槽挖泥、港池疏浚和陆域形成作业中,对水环境产生影响的作业包括码头填海、港池疏浚和后方堆场仓储陆域形成。
港池疏浚挖泥机械的搅动作用,使得泥沙悬浮,造成水体混浊水质下降,对海水水质及海洋生物产生影响。港池疏竣施工时采用带斗门的抓斗式挖泥船施工,清挖的渣泥全部外运至指定抛泥区。陆域形成施工前在填海造陆区周围设置围堰,围堰外侧全部用干净石料堆填、内侧使用混合土石料填充以防止泥沙污染水域;在溢流口加设拦沙网,以降低溢流口出水的悬浮物浓度;加强与当地气象预报部门的联系,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提前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避免造成船舶及围堰坍塌等事故。
经预测,规划建设对海洋潮流场在造地区域的变化很大,在规划陆地5km范围内的变化较为明显,其他区域的流速、流向变化较小。规划近期和远期涨急和落急潮位的变化幅度不明显,绝大部分海域的潮位几乎不发生任何变化。规划建设对地形冲淤变化有一定的影响,地形冲淤环境的变化主要集中在规划工程附近,冲淤强度较小,仅限于规划工程附近海域,对评价海域以外地形冲淤影响甚微。规划建设对评价海域西侧的环境敏感目标所在位置的冲淤环境基本无影响。本规划施工期围堰抛石、航道疏浚吹填、悬浮泥沙影响范围较小,对项目周边主要敏感目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2.运营期
①废气
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煤炭、矿石堆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含粉尘废气;石油及天然气制品、液体化工品装卸及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到港船舶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煤炭煤场全封闭,矿石堆场对易起尘货品进行覆盖、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落料高差、采用先进装卸设备;石油及天然气制品、液体化工品装卸储存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油气回收装置、氮封等污染控制措施。
散杂货码头作业区、油气品和液体散货码头均远离陆域后方,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的扩散,因此规划实施后,对周围敏感区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影响主要在港区内。
②废水
主要是机舱油污水、码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
港区内污水全部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机舱油污水按照《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由陆域接收后用槽车运送至海事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处理。
在港区的散货作业区和通用作业区附近建设沉淀池,用以储存、处理码头地面清洗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码头地面清洗和堆场、道路抑尘用水;在液体散货区设置事故水池,用于储存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及泄漏物料。
③噪声
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起重机、牵引车、装载机等作业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运输及装卸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等。合理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吸声及隔声措施。
④固体废物
陆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油品储罐废油、船舶生活垃圾和船舶保养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环境风险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对东营港环境风险应急体系进行管理,成立了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构领导小组,建立了《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联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等各项应急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应急预案演练、危险源管控及应急队伍建设、宣教培训及避难场所建设等,各危险品单位建设事故水池,预防及风险处置措施完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东营港总体规划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规划》、《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山东省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方案》、《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等相关行业规划相协调。港区附近有一定环境容量,规划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东营港总体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区内及周围村庄、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规划实施对环境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以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规划实施的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徐主任
联系电话:0546-8321296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59号
邮 编:25708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 系 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531-85870088
邮 箱: 2675369498@qq.com
地 址: 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 编: 25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