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危险化学品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和已取证单位变更许可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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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各相关单位:
近期,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部分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出现了在登记备案的经营场所找不到、失联失控、脱离监管的情况和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经营秩序,决定自8月10日起暂停受理危险化学品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单位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事项和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的许可事项,同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执法,打击取缔一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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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2:47: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