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实施医保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落实倾斜政策。落实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资助和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6000元,补偿比例每段提高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50万元,特药使用不设起付线,给予60%的补偿,门诊慢性病病种扩充至53个。1—4月份,已办理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倾斜业务157人次;为104名贫困人口建立慢性病档案,17人次享受扩大病种报销。
二是完善救助职能。集中对2018年度及今年1—4月份医疗救助人员信息数据比对,对异常信息及时调整校正。经清算,共为1394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25.4万元。同时,完善医疗救助结算系统,发挥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作用,自5月份起,实现对低保、特困、孤儿及建档立卡人员等扶贫对象的“一站式”医疗救助即时受理。
三是开展排查走访。组织镇街医保工作人员开展全县医保扶贫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比对数据、查缺补漏。开展贫困家庭走访,掌握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参保率、大病政策倾斜落实率、慢性病扩大范围落实率均达到100%。(县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