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06年度文明市民和文明新事活动的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努力推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和谐社会氛围的形成,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06年度“文明市民”、“文明新事”评选活动。为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启事如下:
1、“文明市民”的评选范围和条件:凡2006年度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广大市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参加评选:在推进社会公德建设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高昂的劳动热情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家庭美德建设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推进文明东营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反响;积极维护社会治安,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各条战线创出不平凡事迹,成为市民群众的典范和楷模;在精神文明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
2、“文明新事”的评选范围和条件:围绕“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产生重大影响,并对弘扬社会新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产生推动作用的新事件、新风尚”这一总体要求,重点突出2006年度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无私奉献、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移风易俗、勤政廉洁、秉公办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事例和认真抓好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对改善投资软环境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事例,以及在教育、科技、文体、卫生事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先进事迹。
3、推荐评选表彰办法。本次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社会推荐。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可踊跃推荐身边的文明市民和新事。热线电话:8381820,电子邮箱:dywmb@126.com,欢迎广大市民提供新闻线索。各县区也可直接向所在县区文明办推荐。
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初选文明市民和新事的先进事迹和社会反响情况,评出适当数量的“文明市民”和“文明新事”,并从中筛选20名候选“十佳文明市民”和20件候选“十佳文明新事”,将其主要事迹刊登在东营日报和东营政府网站上,广大市民进行投票或点击参评。
市文明委将对评选出的“文明市民”和“文明新事”予以表彰奖励;本次活动另设参与奖,参与推荐者在拨打热线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时,请留下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届时将以抽奖的方式确定若干参与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东营市文明办
200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