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及以上文物点保护巡查的自主采购需求公告
因县级及以上50处文物点巡查看护,文物保护碑保护,现需对“县级及以上文物点保护巡查”项目进行采购。
一、采 购 人: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县级及以上文物点保护巡查的项目
二、项目概况:县级及以上50处文物点巡查看护,文物保护碑保护,每月巡查不少于两遍,提供巡查照片和巡查报告,根据需要提供共同巡查用车,该项目核定巡查费(一年):资金一年6万元。
三 、采购方式:询价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完全满足采购方的实质性要求,能够按期完成相应工作;
4、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价格包含人工、税费等一切费用;
5、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标注“开标时启封”字样。
五、询价时间:
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截止时间:11月24日16:30,各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时需提供报价明细及相关资质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七、递交地点: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事业服务中心(305)(高青县青城路43号)
八、联系人:高峰 联系方式:0533-6128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