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7月6日,高新区在火炬大厦召开大气污染督查调度推进会。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部、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暨生态淄博建设第21次调度会和全市大气污染省级督查调度会议精神,深入研判当前环保工作形势,通报近期环保督查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压奋进,落实责任,奋力作为,以坚定的决心、必胜的信念向散乱污企业和大气污染宣战,全力推进高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高新区领导魏玉蛟、孙刚、郭成、张旭东、杜玉琳、杨新国出席会议。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安监局、环保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规划二处、质监分局主要负责人及两园一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环保负责人、安环办负责人、各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魏玉蛟在讲话中指出,今年4月份以来,环保部分25轮次,为期1年,对2+26个城市开展了一场规模空前、时间跨度大的强化督查,从前6轮次强化督查情况看,很不理想,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实行了市级领导挂包督导区县机制,成立了11个督查组展开全方位督查。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全区上下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迟疑松懈的思想,咬紧牙关、持续加力,毫不动摇地抓紧抓严抓实,坚决打赢这场不能输的攻坚战。
魏玉蛟要求,要强化措施,深入扎实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和各级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一是要细化《实施方案》。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和《淄博市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实施方案,逐一确定整治范围、工作标准、重点任务、推进措施及完成时限,真正做到精准治理、分类施策。二是要明晰责任清单。一方面,对纳入散乱污清单的企业全部实施台账管理和动态监管,每个企业都要列出具体的治理措施、治理标准和治理时限,逐一实行销号管理;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入排查,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及时整治,真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三是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各相关部门及园办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时限要求清理整治到位,对需要限期完善手续的68家企业,逐一现场办公。对目前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散乱污企业,无论采取哪一类措施整改,都必须第一时间先停下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手续不完善、超标排放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按最严标准执行。四是要严抓督查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和两园一办必须高度重视,确保督查问题迅速有力、精准有效地整改。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经工委研究,进一步充实生态高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力量,成立高新区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以及宣传组、督查考核组和五个督察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综合监管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和考核督导。六是要提高整改落实执行力。全区上下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势,直面国家、省市三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勇于担责,不谈条件,主动认领,迅速整改。
孙刚在会上传达了大气污染省级督查第六组调度会议和部、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暨生态淄博建设第21次调度会议精神后,通报了大气污染防治上级督查组督查高新区情况及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他指出,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截止7月5日,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在高新区累计检查企业100家,反馈存在问题企业79家,目前已经整改完成***家,15家正在积极整改中,已累计处罚企业25家。反馈问题企业中,有14家企业被环监局列为突出问题企业,已整改完成13家,剩余1家(环保能源)正在积极整改;5家被列为散乱污企业,4家已处理完毕,剩余1家(汽车拆解厂)正在积极整改中。截止7月5日,淄博市督查组检查高新区企业50家,存在问题21家,问题率42%。
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召集相关部门、两园一办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提升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统一思想、传导压力。工委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召集有关部门、两园一办安排部署、压实责任。成立3个由纪委、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和组织部门副职任组长的工作督查组奔赴一线督导督查。抽调经发、公安、环保、供电等部门人员充实到园办成立13个执法工作队,一起摸排、执法,对散乱污企业落实断水、断电措施。截止7月5日12点,高新区共摸排散乱污企业196家,已销号119家,完成率60.7%,从前期督查情况看,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空气良好天数同比减少,反馈问题整治反应迟、进度慢,组织协调指挥不力,散乱污企业底数排查不彻底,压力传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两断三清不彻底。
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孙刚要求各有关部门、两园一办要高度关注站点周边环境管控,切实落实好站点周边环境管控实施方案。要全面加强对站点周边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一是加快生态会通报问题的整改,确保通报问题、同类问题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开展散乱污企业摸排工作,利用三天的时间进行一次全域大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对新发现散乱污企业要坚决关停取缔。二是压实责任、倒排工期、源头控制。严格按照分类整治时限的要求倒排工期、按时限标准完成,原则上治理提升类、搬迁类提前半个月完成。三是对限期完善类,环保部门要提前介入,在企业一线指导第三方机构限期出具符合审批要求的环评报告表(书),压实第三方机构的责任。四是结合当前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部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加大和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实现刑责治污工作新突破。五是配合好各级督查,摸清污染源底数,建档立册、责任到人、倒排工期、限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