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金融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民间融资机构金融创新试点奖励资金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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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按照《山东省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金〔2016〕20号),民间融资机构列入金融创新试点奖励范围,为鼓励、引导民间融资机构业务创新,现转发省金融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民间融资机构金融创新试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请自行查看,做好申报工作。请于7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高新区服务业促进局金融与资本市场办公室。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531-88871205
材料申报地址:高新区管委会621室
***:关于做好2015年度民间融资机构金融创新试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 高新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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