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中区小型医疗机构2017年度校验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小型医疗机构(诊所、中医坐堂医诊所、企业事业单位医务室、卫生所、卫生站等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定于2017年11月01日至12月22日进行我区小型医疗机构2017年度校验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验材料报送时间
1、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含中医坐堂医诊所)校验材料上报时间为2017年11月01、02、03日(星期三、四、五);
2、诊所按照片区为单位11月07日前将校验材料上报至各片区负责人处审核,由片区负责人11月06日-11月07日(星期一、二)统一报送。
二、校验材料报送地点
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
三、校验材料报送内容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机构须提交以下校验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1(填报要求:材料须A4纸正反面打印,填项按照中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标题使用小2号黑体字,手写无效,签字需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
2、2017年度工作总结;(A4纸打印;材料结尾医疗机构盖公章);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注:如遇医疗机构审批事项变更,请各机构一并将变更材料报送。《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1、《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注册书》***2、变更材料及变更指南可在QQ群174679843共享文件中打印。
四、现场检查安排
定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2月01日进行市中区医疗机构2017年度校验现场检查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09日-24日 (周六、日休息日除外) | 8:30-17:00 | 诊所 |
2017年11月27日-12月01日 (周六、日休息日除外) | 8:30-17:00 | 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 |
由于时间安排紧凑,请各机构所有卫生技术人员在相应检查时间全部持证在岗,感谢配合。
2、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医疗机构人员资质、房屋科室设置、设备、药品、医疗文书、形象公示、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具体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制定,量化赋分。
3、检查结果:
(1)现场评分70分以上的机构:
在检查后5日内报送扣分部分整改情况(人员资质、现场照片、设备***等证明资料)。诊所报送片区组长,7日内片区组长统一报卫计局;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直接报送卫计局医政科。
按时整改达标的机构和满分的机构予以校验合格,到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4号)领取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诊所领取时间:2017年12月11日-12月15日;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领取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2日。
(2)现场评分70分以下,以及5日内整改未达标的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届时将电话通知领取整改通知和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不设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由卫生监督所负责监督。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检查人员及纪律监督: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带队,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参加。工作人员检查前出示执法证,严格禁止收受物品等违纪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律委员会82078373。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注册书》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