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小春带队在我市开展立法调研
4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卫小春带队来我市平遥县,就《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开展立法调研。与市、县相关部门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进行了交流座谈,详细听取了他们对条例草案的具体修改建议。会后,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古城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建平、副主任王纪萍,副市长辛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允强陪同。
卫小春强调,要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条例草案的修订工作。要全方位征求意见,认真听取和收集各方面专家以及基层工作同志的建议,使条例草案修订更科学、更符合实际。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把条例草案修订工作做扎实,为平遥古城保护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冯建平指出,20年来,《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对加强平遥古城的保护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条例已不适应古城保护的实际需要,因此开展修订工作很必要很及时。建议修订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突出管用有效,确保条例能真正服务于古城的管理和保护。要充分重视开发利用,进一步推进古城内民生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世界文化遗产的作用,真正让文物“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