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党内关爱扶助平台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健全和落实,高州市制订出台了《关于建立高州市党内关爱扶助金的意见》,通过四化(人性化、灵活化、多样化、阳光化)构筑党内关爱扶助平台,坚持对老党员、困难党员进行定期慰问和临时救助,激发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实现了关爱工作全覆盖,促进了党内和谐,为建设和谐幸福新高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扶助对象体现人性化。一是明确党内关爱扶助金的帮扶范围。规定扶助对象为遭遇重大疾病或灾害,生产生活特别困难、急需救助的党员,同时要求是能够自觉遵守党章,履行党员义务,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户籍和党组织关系在该市的党员。二是对困难党员进行认真调查摸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党员个人申请、所在支部推荐、党委审核、组织部门批准的程序进行。三是建立困难党员台帐。详细记录困难党员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核实调整一次,切实增强帮扶的针对性,体现人性化。
扶助方式体现灵活化。高州市根据困难党员的不同情况和需求,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帮扶,切实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一是平时救助。针对身体残疾、身患重病的党员,或因本人丧失劳动能力、无子女赡养或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给予生活补贴。二是紧急救济。党员个人遭受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缺乏有效保障的,给予一次性救济。三是定期慰问。每年七一和春节期间,结合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对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采取送慰问金等形式进行慰问。四是助学帮困。通过资助学费、提供学习用品、帮助协调减免学杂费等方式,为生活困难党员子女完成学业积极创造条件。
资金来源实现多样化。该市扶助金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筹集,确保扶助体系的 持续性和 长效性。一是财政支持。2013年起每年该市财政支持50万元作为党内关爱扶助金经费。二是党费划拨。2013年从市管党费划拨20万元作为党内关爱扶助金的启动资金。2014年起从市管党费每年划拨10万元作为党内关爱扶助金经费。三是党员捐款。定期组织发动党员开展个人自愿捐款活动,所捐款项全部作为党内关爱扶助金。
资金管理实现阳光化。一是专款专用。扶助金实行专帐管理,建立专门账户,使用专用票据。二是实行公示制。终审后,困难党员帮扶对象在适当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帮扶资格。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每年向市委书面报告一次资金筹集和使用的情况,实行账务公开、专项审计,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社会监督。对贪污、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