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现稳中向好趋势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切实发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理念,持续推进“仲裁质效提升工程”,劳动争议案件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
一是仲裁主要指标首次下降。全市共调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693件,与去年相比下降了6.35%。其中调解处理案件4668件,与去年相比增加了5.78%,仲裁机构调处案件3025件,立案处理1***4件,立案案件下降了12.32%。调解成功率87.14%,上升了3.03%。由于企业调解组织和基层乡镇(街道)调解组织源头预防作用突出,主要指标首次小幅下降。
二是争议类型呈集中趋势。从全年案件分类构成情况看,争议案件仍然集中在劳动报酬争议、社会保险争议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等三个方面,占争议总量的74.77%。其中:劳动报酬案件706件,占立案总数的42.91%;社会保险争议 311件,占立案总数的19.2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208件,占立案总数的12.62%;争议类型呈现相对集中的趋势。
三是基层防控能力显著增强。为就地就近化解劳动争议,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维权,实现调解仲裁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因地制宜,在人口密集、企业集中、矛盾多发等中心区域,设立巡回仲裁庭和企业调解组织,加大预防和案前化解力度。全市99个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18个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121家企业企业调解委员会,共调处争议案件5066件,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案件占案件总数的6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