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以法治思维护航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今年以来,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结合海陵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是严格文件制定及执行。对分局牵头或与分局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在文件制定、出台过程中严格执行内部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区领导集体决策等流程,确保文件质量;文件出台后,强化执行并督促实施到位,避免文件制定与执行“两张皮”。今年以来,分局已牵头或参与多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其中,与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制定的《海陵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将原先办理规划许可的时限由4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已成功办结“拿地即开工”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3件。
二是严格决策及行政流程。分局持续规范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并印发相关文件,不断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同时,对国土空间规划等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上报纳入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严格对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对土地征收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事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工作有据可循、有迹可循,真正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三是严格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市行政审批权下放的有关要求,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革,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改进服务方式、努力创新服务手段。截至目前,海陵区不动产窗口已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在合法合规情况下0.5个工作日办结;海陵区不动产登记窗口与市直、高新、高港三处窗口全面联网,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业务市区通办。
四是严格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根据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结合海陵区“八五”普法的新要求、新形势,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和“大走访大落实”“领导干部大下访”等活动契机,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国土空间规划、打击违法用地等重要法律法规,帮助全社会树牢依法用地、高效用地的意识;在此基础上,同步宣传海陵区的优惠政策、惠企举措,吸引更多项目、资本在海陵落地,帮助推动海陵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