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兴市国庆路北侧长征路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泰兴市国庆路北侧、长征路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18日进行了公布,截止到2021年11月18日,泰兴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共收到被征收人反馈意见来信、来访3批次。2021年11月25日,市政府组织召开该地块的听证会,进一步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及相关意见处理情况、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及相关意见处理情况
经汇总、归纳,被征收人提出的共性意见有以下9个方面:
1.关于国庆路北侧、长征路西侧地块的基准价是8342元/㎡,价格太低的意见。
《泰兴市国庆路北侧、长征路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公布的被征收房屋的基准价格是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2021年10月为评估时点作出的预评估价格,不是最终的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最终的补偿基准价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的规定,待该地块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由经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该地块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布之日为评估时点,评估出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基准价格,届时,按此价格进行征收补偿。
2.关于被征收户房产证上的面积都是实实在在的使用面积,无公摊面积,而现实出售的商品房,都有25-30%的公摊面积,要求补偿公摊面积部分的意见。
被征收房屋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补偿面积,产权调换房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产权调换面积。
3.关于本地块区域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很多土地的获得基本是在土地改革之前,按照方案精神,国有土地划拨扣40%的费用,反而集体土地不扣,而且“宅基地未经依法审批,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按现有人口可享受住房面积”。大家认为极不合理、有失公正的意见。
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不考虑土地取得方式,国有划拨住宅用地上的房屋征收时不扣除土地出让金。
4.关于搬迁费、安置费、装饰装潢都是几年前的标准,请政府考虑提高标准的意见。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我市于2019年10月18日进行了调整。装饰装潢附属物的补偿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76号)执行,待泰州市修订的装饰装潢附属物补偿标准公布后适时调整。
5.关于我们现在所住的地方没有物业管理费,没有电梯费,如果出去购买房子或选择产权调换房物业费和电梯费如何补偿的问题。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两年内的物业服务费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从被征收人接到通知办理进宅手续次月起计算;两年后,被征收人按经市物价部门核准的该小区收费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房屋征收部门负责产权调换房建成后的首次电梯更换费,并提前缴存市物管部门,专款专用。
6.关于因政府征收,导致家中的空调、热水器等家电不能拆除,家具老旧不便于搬迁,请政府考虑给予补偿回收的意见。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7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7.关于房子置换新房后会产生契税,请给予考虑补偿的意见。
按照《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被征收人以货币补偿款购买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等值的部分,被征收人免缴房屋契税”的规定执行。
8.关于物业费是从拿了进宅通知单开始计算,是否应该从装潢开始计算的意见。
按照《泰兴市国庆路北侧、长征路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9.关于后期公共维修基金如何补偿的问题。
被征收房屋已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的,房屋征收时按照缴费***返还等额费用。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内容
1.将《泰兴市国庆路北侧、长征路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非住宅非营业房屋: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76号)规定的标准,由经选定的评估机构以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补偿修改为:
非住宅非营业房屋: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经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评估确定。
2.将《泰兴市国庆路北侧、长征路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现房产权调换的结算价格修改为:
被征收人选择和福溪枫苑现房产权调换,第一奖励时段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照和福溪枫苑产权调换房评估基准价格下浮12%结算;第二奖励时段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照和福溪枫苑产权调换房评估基准价格下浮8%结算。
被征收人选择罗马假日(圣皇宫)现房产权调换,第一奖励时段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照罗马假日(圣皇宫)产权调换房评估基准价格下浮12%结算;第二奖励时段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照罗马假日(圣皇宫)产权调换房评估基准价格下浮8%结算。
被征收人选择周曾家园现房产权调换,第一奖励时段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照周曾家园产权调换房评估基准价格下浮12%结算;第二奖励时段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照周曾家园产权调换房评估基准价格下浮8%结算。
3.将《泰兴市国庆路北侧、长征路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签约期限截止到2022年6月20日修改为:
签约期限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4.将《泰兴市国庆路北侧、长征路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第一奖励时段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第二奖励时段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修改为:
第一奖励时段截止到2022年5月20日,第二奖励时段截止到2022年7月10日。特此公告。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