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度工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和评审材料的通知
靖经信〔2013〕106号
关于报送2013年度工业工程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和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工作的安排,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定和评审工作拟于11月下旬进行。
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分初定和评审两个部分:初定是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且从事的专业与所学主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大中专毕业生,对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工业工程(机械、电子、化工、纺织、轻工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是指不符合有关规定学历,或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一致,则需通过评审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条件、有关表式请登录靖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jxw.jingjiang.gov.cn),点击“公示公告”栏,可查阅本文通知;点击“材料”栏,可职称相关表式等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定条件
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定年限、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其中:
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员级资格满4年后,初定助理级资格(如中专毕业后工作时间已满五年即可直接初定助理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
因篇幅关系,请登录靖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点击“材料”栏,查阅。
二、材料要求
凡申报初定和评审的申报人员,每人准备一个纸质档案袋,按照各自类别的要求准备材料,所有材料装入材料袋内,并将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在上述网站上),贴在材料袋上。
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均须提供原件,如提供业绩成果等复印件的,各单位人事部门必须进行逐一审核,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一)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定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1份(A4纸双面打印,不能改变表格格式,签名地方必须手写)。
2.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及其姓名,用回形针别在《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封面的右上角。
3.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2门公需科目及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免考职称计算机)。
(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A4双面打印,不能改变表格格式,签名地方必须手写)。
2.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及其姓名,用回形针别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的右上角。
3.提供有关证书及资料原件。学历证书原件;2门公需科目考试证书及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原件;反映其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各类表彰、奖励证书等原件。
三、报送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1.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点:靖江市经信委机电办,联系电话:84986940。
2.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初定不收费,评审费按100元/人收取。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公开申报条件和办法,努力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要坚持条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全面性,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公正、公平性。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资格。
靖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
抄送:市人社局。
靖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