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溧)拟转公告〔2021〕08号
溧水区晶桥镇及有关农户: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中国中医健康养生示范区项目(A、B地块)项目拟办理农用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用地目的
本地块拟用于中国中医健康养生示范区项目(A、B地块)项目建设,该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
二、 用地范围
拟农用地转用地块位于晶桥镇,拟转用面积0.3633公顷,其中农用地0.3633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由溧水区晶桥镇人民政府、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赴你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镇街予以支持配合。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转用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 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 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 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