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溧水区村(社)结对帮扶资金与欠发达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区补资金的通知
开发区、各镇街:
根据《关于拨付2020年区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的请示》(溧农字〔2020〕176号溧财农〔2020〕213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下达2020年度溧水区村(社)结对帮扶资金1390万元(详见***)、和凤镇欠发达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区补资金200万元,共计159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对帮扶资金用于推进我区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计划,扶持低收入人口、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发展能力、提高收入水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严禁用于发放村、组干部津补贴以及支出办公、招待费用。开发区、各镇街要按照本通知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2.和凤镇要加快欠发达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监管,做好情况汇总;要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要做好工作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主动开展和配合全过程绩效***评价、审计、检查等工作。
附:2020年度溧水区村(社)结对帮扶资金分配表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南 京 市 溧 水 区 财 政 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