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威宁自治县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耐心指导下,在自治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精神,现将我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2019年8月8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5号)要求,制定印发《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威府办发〔2019〕3号),进一步明确权责清单制定、审核、发布及动态调整的程序。二是对县直各单位部分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该承接的坚决承接,该取消的坚决取消,有效做到了动态管理。三是在狠抓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限过程中,以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抓部门,全面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实现“互联网+”环境下的“一照走天下”,为企业开办提高便利,节约企业开办时间,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大部分企业开办能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少部分企业开办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四是2019年9月18日印发《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为2019年底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提供有力保障。自治县低压居民办电时间已压减至4个工作日内,低压非居民办电时间已压减到5个工作日内,办水办气时间大幅压缩,无需开挖道路的个人办水材料齐全的可在4个工作日以内办结,企业办水时限已压缩至10个工作日,天然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在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次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具备基础设施条件的个人办气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办结。
完善清单动态机制。2019年6月4日制定印发《威宁自治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2019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威放管服组发〔2019〕1号)、2019年7月29日制定印发《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2019年9月12日印发《威宁自治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执行2019年第一次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向社会公布执行。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一是积极推行“多评合一、联合评审”试点和“先建后验”管理模式试点经验,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技改项目探索推行承诺备案制,推动最终实现“零审批”管理。二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做好动态管理政府定价目录相关工作,对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要求,承接省下放、放开的政府定价项目和定价权限,对不符合2018版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批费文件,统一进行清理、修改。
加强市场监管。一是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精神,2019年共整合涉及18个部门34项证照,并通过系统平台实时将“多证合一”的信息及时推送至相关部门,实时共享企业的基础数据,2019年以来全县共办结“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1412户。二是认真落实外商投资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做好外商投资设立、变更及备案工作。三是在规范性文件清理中,专项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按照《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要求,随机抽取事项20项,随机选派执法人员430人次,随机抽取企业444户,抽取企业比例5.11%,抽取个体工商户74户,抽取比例0.15%。
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印发《威宁自治县行政审批联审联办制度》,进一步推动“集成套餐”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推开一扇门、办一揽子事”。政务服务大厅日均接待群众达3000人次以上,工作日均办理事项2800件以上,共办结办件708671件,办结率为99.99%。各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国家、省、市级自建系统及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可办率达89%。二是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建立政务服务评价制度,实现了办件和评价信息集中公开。2019年7月29日制定印发《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任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五场战役,深入开展14项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动跨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同时,根据省审计厅安排,适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19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件,已向市政府和自治县人大备案3件。二是严格实行“三统一”制度。在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以来,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9月1日施行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一是扩大公众参与,坚持重大决策广泛听取意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项决策,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论证和科学评估。在建设项目与资源开发、民生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行政决策中,按照“先参与、后决策”的原则,建立公众参与制度。二是坚持科学论证,引入行政决策专家咨询机制。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坚持以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的论证、评估为前置程序,在决策前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三是注重风险预防,积极推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按照《威宁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论证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决策所涉及群众代表组成评估小组,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有效防范因决策引起的法律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四是严格依法论证,坚持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理念和思维作决策,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决策,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确保决策于法有据、合法合规,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事项一律不得提交讨论,形成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县长办公会议机制。五是遵循议事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制。为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程序,规范政府工作行为,提高政府工作的行政效率,根据《威宁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均要经过自治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议决策后方可实施。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继续与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合作组建由6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团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参与政府重要决策的法律论证,为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充分发挥自治县政府法律顾问参政议政和智囊参谋作用,法律顾问团按照“大集中、小分散”的原则分区域、行业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及县管国企的法律服务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标准一致。2019,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县长办公会议11次,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8条,审查自治县人民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合同(协议)120份,其他文件60份,出具审查意见49条,参与审查行政复议案件16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等领域设立12个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强化执法力量。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强制法》,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贵州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等平台将行政执法信息录入,方便群众查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促进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二是2019年10月31日,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暨专题培训会,对各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分管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培训,并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认真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印发《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威法办通〔2019〕1号),根据各乡镇、部门报送的案卷目录,共抽查13个部门、3个乡镇行政执法案卷共计72卷,将评查结果纳入依法行政年终考核体系,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限时整改。
四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申领的管控,从根源上杜绝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借用人员、临时工等混入行政执法队伍,保证行政执法队伍的严肃性,将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的考试模式由网上自由考试调整为现场监控考试,做到执法人员认真学、真实考,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2019年,共收到34个行政执法部门递交的执法证申领材料,办出执法证件30余件,目前,全县共有行政执法人员926人。
五是加强执法保障。截至目前,全县没有出现不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及下达罚没指标、将行政执法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直接或变相挂钩的情况,没有出现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情况。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均保障行政执法所需经费,配备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全县已配备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1700余台,投入资金416万余元,配备率达到91%。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2019年8月8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5号)要求,制定印发《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威府办发〔2019〕3号),进一步明确权责清单制定、审核、发布及动态调整的程序。二是2019年,对两家单位部分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有效做到动态管理。三是将政务诚信纳入威宁自治县2019年对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中,严格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的考核结果运用。
自觉接受监督。一是每年年初向自治县人大呈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适时向政协通报有关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县管干部廉洁档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根据“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将学习《***章程》、《***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列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必学内容。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依法进行采购,在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从根本上解决招标投标市场诚信缺失等问题。三是根据省审计厅“两统筹”的工作安排,审计监督机制已形成常态化。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执行《威宁自治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威宁自治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威宁自治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威宁自治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我县已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化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相结合的多元化调解机制,制定出台《威宁自治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细则》,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2019年,公共法律服务共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500余件,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84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76件,邻里纠纷59件,合同纠纷319件,损害赔偿纠纷159件,山林土地纠纷170件,医疗纠纷47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94件,其他纠纷72件,已成功调处化解1271件,调处成功率为97.5%,成功履行1271件,履行率为100%。2019年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共受理法院委托诉前调解案件460件,调解成功87件,同时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健全行政裁决制度。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复议申请”模式,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自治县司法局配备3名人员具体负责行政复议工作,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需要听证的一律听证,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受理16件,不予受理1件,维持6件,撤销7件,驳回申请1件,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1件,未审结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1件,中止办理1件,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录入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共收到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7件(其中,房屋拆迁管理5件,林业行政管理2件,土地行政管理33件,行政赔偿3件,行政撤销1件,治安行政处罚1件,房屋行政登记1件,其他行政案件1件),审结30件,原告自行撤诉22件,驳回诉讼请求5件,撤销1件,判令赔偿1件,确认违法1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在自治县委党校各类培训班上增设法治课程,将宪法列为干部必学的培训内容,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和制度化。二是在机制上规范引领,努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形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良性常态。三是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强化领导干部学法,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促使行政执法人员都能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进而使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2019年自治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联合举办1期全县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3期以上专业培训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业性专业知识列为培训内容。四是组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
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测试,把考查测试结果作为新任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参考。把宪法宣誓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国家赋予职责的重要仪式,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一是2019年5月23日,中共毕节市委常委、自治县委书记、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肖发君主持召开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2019年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等事宜,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二是研究制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挂钩,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扎实稳步有序推进。三是2019年10月31日,召开全县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暨专题培训会,对各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分管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专项培训。四是2019年5月13日,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十二届第76次常委会上审议《威宁自治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9月5日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十二届第89次常委会上听取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医疗保障工作、卫生健康工作的情况汇报,2019年10月25日,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十二届第89次常委会上审议《威宁自治县蔬菜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暂行)》。五是为夯实全县法制工作基础,在39个乡镇(街道)设立乡镇(街道)法制办公室,明确法治乡(镇)长和专人具体负责法制工作;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设立法制审核机构,明确法制审核人员,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自治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每年第一季度向上一级政府、自治县委、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全年未发生因不依法行政导致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都认真开展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县直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的实绩考核范围,县直占分比重2%、乡镇(街道)占分比重0.5%。同时,把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将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治理念没有普遍树立。在处理问题时,不能客观依法想问题、办事情,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还存在执法者不严格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点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法规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实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