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统计局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的责任。制定全区统计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承担《统计法》执法部门的职责。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各街道以及区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督查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四)牵头区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各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
(八)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全区社会、经济、民生评价考核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街道、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国内不同城市城区交流合作项目和有关统计资料的交换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统计干部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指导街道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报名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应急管理及安全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本部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部门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局各科室和区综合抽样调查队政务工作;负责文电、文秘、会务、机要、督查、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统计信息网的管理维护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管理国有资产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区综合抽样调查队各项经费的预算工作,负责全区统计系统国家、省、市经费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拟定全区统计信息化规划,组织实施统计信息化项目建设;负责信息技术引进与推广,落实统计信息化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负责网络系统与应用平台运行维护、网络与信息资源管理与安全;负责信息技术支持、服务、培训;负责大型普查或调查数据处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组织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报名工作。
拟订统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对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全面小康监测和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区经济、社会、民生评价考核统计方面的工作;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工作;实施统计资源方面的国内不同城市城区间交流合作和统计资料的交换工作。
组织实施全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二)工业投资科
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及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全区投入产出调查。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贸易业科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服务业科
组织实施服务业和运输邮电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负责全区社会发展、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协调开展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物流业等统计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妇女儿童等统计数据,负责文化产业增加值等相关数据的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社会事业统计综合报表制度;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人口、劳动力、工资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三、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025-83682311
六、负责人姓名: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