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清理擅自生产清肺排毒汤企业
据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记者田晓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2日在官网发布关于规范“清肺排毒汤”使用及生产的特别说明。其中提到,对未经国家药监部门核准,擅自生产“清肺排毒汤”复方颗粒剂的中药企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根据工作安排,配合药监部门进行排查清理。
根据说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部分中药企业自行生产“清肺排毒汤”复方颗粒剂销售或捐赠,其生产技术标准和质量检测报告均未向药品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也有一些单位或个人使用单味中药配方颗粒大规模调配“清肺排毒汤”供临床使用。
2020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文向全国推荐使用“清肺排毒汤”,后该方作为治疗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通用方剂被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