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4月22日,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3月,我省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入海河流污染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12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08件。办案数量位居全国沿海省份第二位。
在为期一年的专项监督活动中,我省检察机关主要从入海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陆源污染防治力度不够、海上污染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相对滞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5个方面发力,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河岸海岸垃圾固体废弃物7914吨,整治入海河道123公里,治理水域1032亩,督促整改违法围填海63.95公顷,促进了一批海洋生态环境难点问题的解决,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专项监督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全省联动、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在做好海岸和近海的监督保护、海上污染的监督治理,以及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同时,抓好陆源性污染的监督治理。
坚持全省联动,积极助力全省水环境质量提升。省检察院组织全省16个市(分)院统一行动,非沿海的8个市以入海河流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监督保护活动。截至2019年年底,渤海辽宁段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85.17%,比2018年提升5.17个百分点,优于国家确定的优质水质标准。渤海辽宁段13条国控入海河流中,12条已经消劣,并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坚持源头治理,将积极参与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作为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2019年辽河流域11个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入海河流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0件,相关行政机关已经全部完成整改。截至2019年年底,辽河流域水质已由中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入海河流水质的提升,为近岸海域水质提升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