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通知暂停大型校外聚集性活动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前往重点关注地区;在鞍高校要引导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在区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各地中小学、幼儿园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校外聚集性活动……针对近期疫情形势,目前,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已经正式出台,为师生安全加上一道有力屏障。市教育局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也要按照本通知严格执行。
《通知》中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主动与属地疾控部门对接,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密接人员排查,对重点管控地区来返鞍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其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提出协助调查要求的密切接触者,要第一时间按照规范配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实施科学精准防控,严格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修订版)》规定, 加强校门管控措施,认真落实测温、扫码、核验身份等防控措施。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前往重点关注地区,必须外出且离开本市时要经过学校审批,班主任(辅导员)要做好家校沟通,建议家长和共同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前往重点关注地区。在鞍高校要引导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尽量减少与校外人员接触,降低潜在感染风险。加强审批管理,对学生出校在学校所在城市内活动的,由备案暂时调整为审批。
《通知》中明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务必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状况,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要指导和督促师生员工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在校园人群密集、通风不能保证的场所坚持佩戴口罩。在区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控制各类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各地中小学、幼儿园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校外聚集性活动。各高校要确保校内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供应有序、价格稳定。要做实做细学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及时了解学生诉求,重点关注家庭困难学生、患病学生等特殊群体。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持续加大疫苗接种的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力度,尽快建立起校园免疫屏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日报送工作,一旦发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报告并逐级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