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妇儿医院儿科临床大楼电梯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妇儿医院儿科临床大楼电梯采购项目已由鞍山市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妇儿医院,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鞍山市妇儿医院儿科临床大楼电梯采购项目,具备招标条件。
2.2 建设地点:鞍山市妇儿医院院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为44万元,2台电梯,速度均为1.5m/s。
2.4 计划工期:90天(工期为暂定工期,具体供货时间根据主体形象进度,按甲方要求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5 招标范围:鞍山市妇儿医院儿科临床大楼电梯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完成招标文件中采购所需要的供货、安装、维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本次货物招标的能力并有着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若为外币注册资金以注册时汇率为准进行折算);
3.3 投标人必须为所需采购电梯的原品牌生产厂家;
3.4 具有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乘客电梯中曳引式客梯要求为C级以上(含C级)同时病床电梯要求为B级以上(含B级);
3.5 具有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乘客电梯要求为C级以上(含C级);
3.6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电梯厂家授权委托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经销的授权书原件)的员工为委托代理人并其具有与经销商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辽宁省、鞍山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0.8万元,按照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3日13:30,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妇儿医院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115号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尹清波
联系电话:0412-8568956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朱颖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
电子邮件:lnascx@sina.com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