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环保局召开环境监管权力下放工作培训会
岫岩县目前有大洋河临港产业区、食品工业园区、兴隆经济区、偏岭经济区、玉都新城经济区、新甸经济区共计6个开发区管委会,其中大洋河临港产业区为省级开发园区,食品工业园区、玉都新城经济区为市级开发园区,其他四个园区为县级开发园区。根据岫岩县委、县政府向各大园区下放行政权力的工作部署,县环保局高度重视,认真对本局的各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按照县政府《关于向开发园区下放管理权限的指导意见》(岫政发【2014】14号)文件精神,对各园区直接下放五项环境监管权力:一是在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除国家和省明确规定的必须由地级市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污染类及跨区域影响的项目外,享有辖区内其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二是负责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监督管理。三是享有本级审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权限。四是享有辖区内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污染源控制及治理、环境应急及环境事故处理等环境监察权。五是负责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排污费预核算及排污费征收。为实现下放事项与承接部门的对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分别与大洋河临港产业区、食品工业园区、兴隆经济区、偏岭经济区四个园区签订了权力下放工作交接书(玉都新城与新甸经济区还沿袭原来的管理模式,本次未下放),并于2015年3月底已将此五项权力全部下放到各园区。同时,于2015年3月27日举办了环保专题业务培训会,对各大园区的主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分别针对相关工作流程特点已完成了工作对接。培训会上分管副局长姜国斌针对推进环境监管依法行政以及权力下放和承接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了解读讲解。由县环保局各部门骨干专家精心备课,结合园区涉及到的各项环保工作实际,剖析案例,读解相关法律法规,如何准确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辅导。下一步我局将对各大园区环保工作的开展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