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西老工业区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铁西老工业区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立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鞍山市铁西老工业区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小学项目调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立发改审[201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政府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26.5%、政府财政投资73.5%,招标人为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鞍山市铁西老工业区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地点:鞍山市立山区太平办平山街37号
2.3合同估算价:7618万元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030.14平方米[包括:教学综合楼、宿舍、食堂、风雨操场(钢结构,单跨跨度31米)、门卫、连廊及设备用房(地下)];新建防滑地砖路占地面积1371平方米、草坪树木面积2167.08平方米、200米塑胶跑道占地面积3939平方米、篮球场占地面积636平方米,沥青道路及停车位面积3321.14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采购[设备、材料等]、施工[土建、给排水(雨水管道DN1800)、采暖、电气、道路、绿化、燃气、照明等]及试运行。
2.6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编制;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0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539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轻轨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含)]信用等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拟负责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3.2.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3.2.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3.2.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3.2.7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须另配备一名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若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资格的,可由一名项目经理兼任。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01:3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24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立山区太平街258号
联系人:徐 琳
电 话:0412-555100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邮政编码:114009
联系人:张秀茹、高洁
电 话: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7
传 真: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04
电子邮件:lnbzzbb@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部
账 号:2133***********125682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